以往认为怀孕容易导致狼疮性肾炎复发和恶化,故多主张避免怀孕,但是近年的研究认为,狼疮性肾炎没有活动,肾功能和血压都正常的患者,怀孕对母亲和胎儿均无影响,怀孕并不增加患者狼疮性肾炎的重新活动率,对狼疮性肾炎的长期预后影响不大,但是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患者如有肾功能降低、血压增高,就应当避免怀孕。
二,应在狼疮性肾炎治疗缓解一年以后怀孕,必要尽力保持狼疮性肾炎在孕期不活动。有人主张一旦明确怀孕,应当给予10mg强的松维持,直至产后八周,认为这样可以减少复发,使复发时症状减轻,并易于控制,一旦有疾病活动,应当应用标准激素疗程。
三,要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时,应考虑终止妊娠,一旦出现高血压,预予积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