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孕妇中约有5%发生高血压,其中约有六分之一,死于妊娠高血压。
孕妇中的高血压大致有三种情况:
一是孕前已经有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此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或者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二是妊娠期出现高血压,分娩后三个月内血压恢复正常,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症。
三是妊娠前已存在高血压,在妊娠期有所加重,成为妊娠前高血压状态附加妊高症。
它的特点有以下三点,
一,妊高症最早发生于妊娠20周以后,多数发生在妊娠24周后或者产褥早期,一般血压于分娩后三个月内恢复正常。
二,蛋白尿,通常在高血压与水肿之后出现,一般是病情恶化的先兆,如任何一次尿检,尿蛋白阳性或者24小时尿蛋白大于0.3克有诊断的价值,先于蛋白尿出现的水肿,突发性体重剧增,往往是妊高症最早出现的信号。正常的孕妇常常会出现局限性下肢水肿,故具有妊高症诊断价值的水肿应当是全身性水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