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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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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据统计,孕妇中约有5%发生高血压,其中约有六分之一,死于妊娠高血压。

孕妇中的高血压大致有三种情况:

一是孕前已经有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此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或者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二是妊娠期出现高血压,分娩后三个月内血压恢复正常,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症。

三是妊娠前已存在高血压,在妊娠期有所加重,成为妊娠前高血压状态附加妊高症。

它的特点有以下三点,

一,妊高症最早发生于妊娠20周以后,多数发生在妊娠24周后或者产褥早期,一般血压于分娩后三个月内恢复正常。

二,蛋白尿,通常在高血压与水肿之后出现,一般是病情恶化的先兆,如任何一次尿检,尿蛋白阳性或者24小时尿蛋白大于0.3克有诊断的价值,先于蛋白尿出现的水肿,突发性体重剧增,往往是妊高症最早出现的信号。正常的孕妇常常会出现局限性下肢水肿,故具有妊高症诊断价值的水肿应当是全身性水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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