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眼压症并不意味着将来一定会发展为开角型青光眼,但是高眼压症中确实有一少部分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为青光眼。
有人观察五到十年,其发生率约为10%,对高眼压症是否需要治疗,大多数人主张以定期仔细的追踪观察为主。如有人主张眼压高于20毫米汞柱者,每半年观察一次,眼压高于30毫米汞柱者,每三到四个月观察一次,重点观察是视神经乳头和视野,若发现早期视神经损害,立即开始积极治疗。
也有人认为,所有高眼压都是开角型青光眼,都应该治疗,学者提出应该从眼压升高程度和若干可能造成视野缺损的危险两个方面来决定是否治疗。
一,对无视野缺损危险因素的高眼压,如果眼压低于30毫米汞柱,则不需要治疗,但必须每年两次随访,和眼压高于30毫米汞柱,则实施治疗,先局部的用低浓度的药物治疗,每三到六个月,复查眼底、眼压、视野等。
二,对有视野缺损危险因素的高眼压症,只要眼压是21毫米汞柱,就需要治疗,并定期三个月复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