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病因目前还不是特别的清楚,在临床上认为诱发乳腺癌的危险因素主要有下面一些因素。
第一,月经初潮年龄和绝经年龄,据统计月经初潮年龄早于十三岁的发病率是年纪大于十七岁的乳腺癌发病率的2.2倍,绝经年龄大于55岁的比小于45岁的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一倍,就是行经四十年以上的妇女的比行经三十年以下的妇女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一倍。
第二个因素就是生育因素,也统计了二十岁以前有第一胎足月生产的,比这个在三十岁以后那个第一胎足月生产的,乳腺癌的发病率低三分之二。
第三个因素是哺乳,哺乳可以降低乳腺癌发病的危险性。
第四个就是妇女中有一级直系亲属有乳腺癌患者的,患乳腺癌危险性是正常人群的两到三倍。
第五个就是乳腺的良性病变可以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大部分人都认可乳腺小叶增生或者是乳腺纤维瘤患者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是正常人群的两倍。
第六个可能就是长期应用刺激素或者是避孕药,这个认为长期应用这个避孕药或者是刺激素的这些患者,患乳腺癌的几率相对高一些。
第七个就是饮食习惯的改变,特别是脂肪饮食,可以改变体内的内分泌环境,加强或者是延长刺激素对乳腺上皮细胞刺激,以致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
第八个就是体重增加,可能是绝经期后的妇女发生乳腺癌的重要的危险因素。
第九个就是电离辐射也与乳腺癌的发病有关,其危险性随着电照射剂量的增加而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