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降压药物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原则:
第一,是从小剂量开始。初始治疗时通常选用较小的有效剂量,根据需要逐渐的加量、
第二,优先选择长效制剂,尽可能每天给药一次,而持续24小时降压作用的长效药物,从而有效地控制血压以及晨峰血压,更加有效的预防心脑血管这些并发症。
第三,联合用药,可以增加降压的效果,又不会增加不良反应,在低剂量单药治疗这个效果不满意时可以采用或者是两种,两种以上降压药物联合。事实上二级以上的高血压未达到目标血压,需要联合治疗的,对于血压高于160,100毫米汞柱或者是高于目标血压20,10毫米汞柱,或高危及以上病人起始可以采用两种药物小剂量联合应用。
第四,个体化,应该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药物的有效性和耐受性,兼顾病人的经济条件以及个人意愿选择降压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