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病因尚未完全清楚,研究发现乳腺癌的发病,存在一定的规律性。具有乳腺癌高危因素的女性,容易患乳腺癌,据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女性乳腺癌年龄别发病率,0-24岁处于较低水平,25岁以后逐渐上升,50-54岁组达到高峰,55岁以后逐渐下降。乳腺癌家族史是乳腺癌发生的危险因素,所谓家族史是指一级亲属,母亲、女儿、姐妹中有乳腺癌患者。近年发现,乳腺腺体致密也成为乳腺癌的危险因素。
乳腺癌的危险因素还有,月经初潮比较早,一般小于12岁,和绝经迟,大于55岁,未婚,未育,晚育,未哺乳,患乳腺良性疾病未及时诊治,经医院活检证实患有乳腺非典型增生,胸部接受过高剂量放射线的照射,以及长期服用外援性雌激素,绝经后肥胖,长期过量饮酒和携带与乳腺癌相关的突变基因。具有以上若干项高危因素的女性,不一定会患乳腺癌,只能说患乳腺癌的风险比正常人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