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女性恰好在妊娠期间赶上了类风湿关节炎的病情突然恶化,并且因此需要西药治疗,然而在想用药物治疗的时候也就遇到了药物可能对腹内胎儿有害的情况,所以在这些病人使用药物时一定要权衡所用药物的利弊。
对于一个处于妊娠期的类风湿关节炎女性来说,风湿病医生和产科医生才是可以共同负起责任的医生,对于类风湿关节炎病人在妊娠期的用药安全问题也有研究并不充分,所以对用药到底会对胎儿产生怎么样的影响,常常没有十分清楚的说明。
对于一个具体的病人来说,使用哪些药物将取决于药物的治疗反应、疾病的严重程度、病人的总体健康状态以及一些其他的个人因素。
由于甲氨蝶呤和来氟米特对胎儿有明显的伤害,所以在整个妊娠期都要完全的避免使用,如果有女性在妊娠期间接受了这种药物治疗,一定要告诉风湿免疫科的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