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一旦确诊之后要按照规范治疗,初始治疗为经面罩和鼻导管吸氧,吗啡、强心剂等经静脉给予,使患者采取坐位或者半卧位,双腿下垂,减少下肢静脉回流。病情仍不能够得到缓解者应根据收缩压和肺瘀血状况选择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如正性肌力药、血管扩张药和血管收缩药等。
病情严重、血压持续降低、甚至心源性休克者,应监测血流动力学,并采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机械通气支持、血液净化、心室机械辅助装置以及外科手术等各种非药物治疗的方法以及动态测定,有助于指导急性心衰的治疗,要加强治疗的效果,治疗后其水平降低且幅度大于30%,提示治疗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