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致病原因,乳腺癌的病因尚未完全清楚,经研究发现乳腺癌的发病存在一定的规律性,具有乳腺癌高危因素的女性更容易患乳腺癌,所谓高危因素是指与乳腺癌发病有关的各种危险因素,而大多数乳腺癌患者都具有的危险因素,就称之为高危因素。
据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女性乳腺癌年龄发病率零到24岁年龄段属于较低水平,25岁后逐渐上升,五十到54岁组到达高峰,55岁以后逐渐下降,乳腺癌家族史是乳腺癌发生的危险因素,家族史,是指一级亲属,例如母亲,女儿,姐妹中有乳腺癌患者。
近年发现乳腺腺体致密也成为乳腺癌的危险因素,危险因素还有月经初潮早,绝经迟,未婚,未育,晚育,未哺乳,患乳腺良性疾病未及时整治的,经医院活检证实患有乳腺非典型增生者,胸部接受过高剂量的放射线的照射,以及长期服用外源性雌激素,绝经后肥胖,长期过量饮酒,以及携带与乳腺癌相关的突变基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