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来看,不同种类的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药物作用特点有差异,对一种药物缺乏反应,那么我们也并不能排除,换用其他的药物以后,出现治疗反应。
通过一些研究也发现,一种典型的药物无效的情况下,如果换另外一种典型的药物,那么治疗的有效率也不到5%,但是,不能把对一种典型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缺乏反应就称为难治,这是不合理的。
一般情况下,医学界公认难治的一种定义的就是,至少有两种不同化学结构的药物,进行足量,足疗程治疗以后,如果说通过评估无效的,这种我们才会按照难治进行处理,这种处理也会更加的积极,能够获得更多的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