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介入治疗现在已经成为肝癌的治疗方法之一,不同时期的肝癌临床表现不同介入治疗方法也不同,禁忌症有哪些?
一、肝功能严重障碍,严重黄疸、凝血机能减退等、大量腹水或者重度肝硬化,属于肝癌介入治疗禁忌症。
第二、门静脉高压伴有逆向血流以及门脉主干完全阻塞,侧支血管形成比较少者。
第三、有感染的,比如说肝脓肿的病人。
第四、癌肿占全肝的百分之七十或者是百分之七十以上的。
第五、白细胞小于三千。
第六、全身已经发生广泛转移者。
第七、全身情况衰竭者。
以上属于肝癌介入治疗的绝对禁忌症。通常有的认为接受介入治疗的患者转氨酶不应该超过正常值的两倍,明显的黄疸血清总胆红素大于三十四微摩尔每升,不宜行介入。但是经验发现,转氨酶升高在五倍以内接受介入治疗还是安全的,因此可以适当的放宽对转氨酶的限制。但是如果转氨酶超过正常水平,仍需先行护肝治疗,待肝功能好转再考虑介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