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妊娠24-28周以后应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进行75克糖耐量的检查,化验结果任何一点的血糖值达到或者超过诊断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首先需要饮食控制,理想的饮食控制目标是既能保证和提供妊娠期间的热量和营养需求,又能避免餐后血糖较高或者饥饿性酮症的出现,保证胎儿正常的生长发育,多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经合理的饮食控制和适当的运动治疗,均能控制血糖在满意的范围,但是要注意避免过分控制,否则会导致孕妇饥饿性酮症及胎儿生长受限。
如果不能达标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首先推荐应用胰岛素控制血糖,一般从小剂量开始,根据病情孕期进展的血糖值加以调整,力求控制的血糖在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