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治疗:
一、因为梅毒螺旋体的增生周期为三十到三十三小时,血清药物浓度必须连续保持在0.03单位每毫升以上,因此临床使用小剂量长疗程疗法。
二、青霉素、苄星青霉素240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一次每周,共两到三周;或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单位,每天一次,连续十到十五天;对青霉素过敏者用四环素和红霉素五百毫克,每天四次,口服连续十五天。
三、对于晚期梅毒,青霉素连续应用二十天,四环素和红霉素连续应用三十天。
四、对于心血管的神经性梅毒和感染梅毒螺旋体量较多的患者,为防止大量螺旋体被杀死放出一种蛋白引起机体的变态反应,建议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治疗剂量,治疗前口服泼尼松十毫克每次,每天两次,连续三天。
五、先天性天梅毒按公斤体重,普鲁卡因和苄星青霉素五万单位每公斤每天。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7.5-12.5毫克每公斤体重每天,次数及时间同后天梅毒。
六、随访。第一年每三月随访一次,第二年每半年随访一次,早期梅毒随访两年,晚期梅毒随访三年。发现抗体转阳或低度上升两个稀释度需再次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