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自杀产生的作用因素包括了疾病的诊断,心理动力,遗传,家庭,职业,环境,社会文化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效果的影响,有关的关于自杀的危险因素:
第一,精神疾病,有一些研究资料表明心境障碍患者一年内的短期自杀危险,包括惊恐障碍,精神性焦虑,愉快感和兴趣丧失,中度以上的酒精滥用,注意力涣散,持续性失眠等,都可能会造成患者的自杀的风险。
第二,人格障碍,自杀死亡患者中大部分存在着人格障碍,近期的一些负性生活事件以及精神疾病。
第三,过去的自杀未遂史,过去自杀未遂史和自杀的风险关系十分的密切,自杀未遂的在首次自杀未遂的发生两年以后再次自杀的风险是最高。
第四,自杀意念,自杀意念是非常重要的自杀的危险因素,自杀意念可以是被动,短暂,不连贯,积极,和人是一些强烈,可以伴有也可以不伴有自杀的企图,而自杀企图是主观上的一种期盼,或者是渴望通过这种自我毁灭的行为达到死亡的目的,自杀意念是自杀未遂的重要的预测指标,因此在临床当中应该十分注意有过自杀意念的患者。
第五,具有精神疾病家族史,尤其是这个家族当中有这个自杀史的一定要作为高危因素加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