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治疗可分为控制发作,病因治疗,外科治疗,一般卫生及预防五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控制发作,目前以药物治疗为主,临床上可根据癫痫发作类型,选用抗癫痫药物,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发作的药物和剂量就应不间断的应用。一般发作完全控制后无不良反应再继续服用三到五年方可考虑停药。
目前多主张用一种药物,确认单药治疗失败后,方可加用第二种药物。对失神发作或肌阵挛发作无法用单药物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钠或加用苯二氮卓类方可有效。混合性癫痫可以根据发作类型联合用药,以不超过三种药物为宜,从小剂量开始然后逐渐加量,以既能控制发作又不产生毒性反应的最小剂量为宜。换药宜采用加用新药和递减旧药的原则,不能骤然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