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行为在我们国家比较少见,但是它的危害性比较大。年幼的儿童因为好奇玩火柴,烧纸片,燃烧爆竹,以玩火为乐,玩火容易发生在家中,很少有其他反社会性的行为。年长儿童则是在工地、野外玩火,把玩火柴燃烧废轮胎草木等作为游戏,烧毁的往往是别人的或公共的财物,严重者发生纵火违法行为。
纵火的原因可能是恶作剧或者是受到挫折批评以后发生的。纵火的动机是消除过分强烈的焦虑、愤恨的情绪,如果能够及时纠正,会慢慢的平息。如果说不能及时纠正会愈演愈烈。儿童就会将这种纵火行为视为寻求精神上刺激和满足方式,或者是其他破坏性行为的表现形式。
因为报复进行放火的比较少见,纵火行为可以是单独进行也可以是以集体的形式进行。常常带有反社会的行为,如果出现多次纵火行为甚至造成严重的火灾,这种行为就已经发展成违法行为,应该十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