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标准,根据1982年美国风湿病学会的分类标准,在排除感染性疾病、肿瘤或者其他风湿病的基础上,符合以下十一条中的四项或者四项以上者,可以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
一、全部红斑。
二、盘状红斑。
三、光过敏。
四、口腔溃疡。
五、关节炎。
六、角膜炎,包括胸膜炎和心包炎。
七、肾脏病变,包括大量的蛋白尿或者出现管型。
八、神经系统异常,是指非药物或者代谢紊乱所导致的抽搐和精神症状。
九、血液系统异常包括,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十、免疫学异常,狼疮细胞阳性或者自身免疫抗体中的多种抗体阳性。
十一、抗核抗体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