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位激素分泌综合征的诊断依据主要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肿瘤和内分泌综合征同时存在,而肿瘤又非发生于正常时分泌该激素的内分泌腺。
第二,肿瘤伴有血或尿中激素水平的异常升高。
第三,激素分泌呈现自主性等,不能被正常的反馈机制所抑制。
第四,排除其他可以引起综合症的原因。
第五,肿瘤经过特异性的治疗,比如手术放疗、化疗之后,激素水平是有所下降的,内分泌综合症的症状也会缓解。
第六,在外科手术时取肿瘤的动静脉血测激素,证明静脉血中激素水平升高是高于动脉的或者是用导管技术引流肿瘤的静脉血和另一远离肿瘤的静脉血样做比较,也能证明肿瘤的血液当中激素含量是明显升高的。
第七,肿瘤的提取物当中用别的方法可以证实有激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