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缺氧分两种,一种是急性缺氧,一种是慢性缺氧。
如果是急性缺氧的话,首先应该积极寻找原因,并且排除如心衰、呼吸困难、贫血、脐带脱垂等,及早纠正酸中毒;产妇有呕吐、肠胀气、进食少时可引起脱水、酸中毒、电解质紊乱,故应静脉补液加5%的碳酸氢钠250毫升,应尽快终止妊娠。
若宫内缺氧,达到严重阶段,必须尽快结束分娩;如果宫颈尚未完全扩张,胎儿缺氧情况不严重的话,可以吸氧,进入到第二产程时可持续吸氧,通过提高母体血氧含量,以改善胎儿血氧供应,同时嘱咐产妇左侧卧位,观察十分钟,如果胎心率变为正常继续观察,若因使用缩宫素,宫缩过强造成胎心率异常减缓者,应立即停止滴入或抑制宫缩的药物,观察是否能转为正常,如果没有显效,应立即行剖宫产术。
手术前应做好新生儿窒息的抢救准备,如果宫口已经开全的话,胎先露部已经达到坐骨棘平面以下三公分者,吸氧的同时应尽快助产,经阴道娩出胎儿,如果是慢性缺氧,应针对病因,根据孕周胎儿成熟度和胎儿缺氧的严重程度决定进一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