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多的围生儿死亡率为28%,其处理主要取决于胎儿有无畸形和孕妇自觉症状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如果羊水过多合并胎儿畸形的话,处理原则为急是终止妊娠。如果羊水过多合并正常的胎儿,应该根据羊水过多的程度和胎龄而决定处理方法。
症状严重的孕妇,胎龄不足37周,应穿刺放羊水,用十五到十八号腰椎穿刺针,经腹羊膜腔穿刺,以每小时五百毫升的速度放出羊水。一次放羊水量不超过1500毫升,以孕妇症状缓解为度,放出羊水太多可能会引起早产,放羊水应在B超监测下进行,防止损伤胎盘及胎儿。
严格消毒防止感染,酌情用镇静保胎药以防早产,三到四周后可重复,以减轻宫腔的压力,如果妊娠已接近37周再确定胎儿已经成熟的情况下,行人工破膜终止妊娠。
如果症状较轻可以继续妊娠,注意休息,低盐饮食,酌情用镇静药,严密观察羊水量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