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的产检对孕妇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是相当重要的,所以整个孕期一般是需要8~10次的正常孕检,在怀孕第3个月也就是12周左右的时候,要进行第一次孕检,主要是对孕妇的基础情况进行了解,以及来确诊宫内孕。
13~16中是第二次产检,17~20周时进行第三次产检,第四次产检是在21~24周之间,这时候要进行一个糖耐量的筛查,第五次产检是在25~28之间,第六次产检是29~32之间,第七次产检是33~35周之间,第八次产检就是36周的时候,第九次产检是37周,第十次产检就是女性即将生产的预产期之前的一个产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