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在出生以后血糖浓度会有自然下降,继而上升的过程,并且许多低血糖的新生儿并没有任何临床症状和体征,因此长期以来低血糖的定义一直没有完全统一。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全血血糖小于2.2mmol/L应该诊断为新生儿低血糖,而不考虑患儿的出生体重,胎龄以及生后日龄。
对于大多数低血糖者没有临床症状,少数可以出现喂养困难、嗜睡、青紫、哭声异常、颤抖、震颤甚至惊厥等非特异性症状,通过静脉注射葡萄糖后上述症状消失,血糖恢复正常,这称为症状性低血糖。对于低血糖患儿要注意维持其血糖稳定,避免长期低血糖导致的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