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是严重危害母婴安全的产科并发症,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疾病,常常因怀孕引起分娩未结束,血压常常不能降至正常,高血压可以致孕妇脑血管意外、肝肾功能的损害,重要脏器器官的衰竭、胎盘早剥,严重危害母婴安全,什么情况需要终止妊娠:
妊娠期高血压患者经期治疗24小时到48小时后症状无明显好转者,子痫前期的患者孕周已经超过34周。
子痫前期的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成熟者。
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尚未成熟者,用促胎肺成熟治疗后可考虑终止妊娠。
子痫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状况,尽快住院治疗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