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眼外伤后,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受伤后的早期处理,早期处理原则如果正确,治疗得当,可以使损伤及时得到控制并向好的方向转化,同时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对于眼外伤合并颅脑及全身损伤时,如果有生命危险,应该先处理危及生命的损伤,等生命危险过后再做眼部处理。
如果在处理颅脑及全身外伤时,全麻下可以争取同时处理好眼外伤。
如果是酸、碱等化学烧伤应该立即用缓冲夜或者是生理盐水进行冲洗,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以用自来水或者是其它自认为干净的水进行冲洗,冲洗时应该翻转眼睑,转动眼球,暴露穹窿部,将结膜囊内化学物质彻底洗出,一般需要冲洗30分钟,而对于严重的碱性烧伤可以做前房穿刺放液,但是时间应该在伤后1到2小时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