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首先是要尽量预防早产的发生,要加强高危妊娠和分娩的监护及治疗。
对于预行剖宫产或者提前分娩者,应准确的测量双顶径和羊水中ls比值,以判定胎儿大小和胎肺的成熟度。对于怀孕24到34周,需要提前分娩或者有早产迹象的胎儿,出生48小时前给孕母滴注地塞米松或贝塔米松,明显降低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率和病死率。
临床上多在分娩前一周应用,也有报道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降低动脉导管开放和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发生率。这个酶活性物质对于胎龄小于24到34周的早产儿,应该力争在生后三十分钟内常规应用,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应争取24小时内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