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医学会儿科学会,新生儿学组制定的足月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的诊断标准如下:
第一,有明确的可导致胎儿宫内窘迫的异常产科病史,以及严重的胎儿宫内窘迫表现,如胎心率小于一百次每分,持续五分钟以上以及羊水三度污染,或在分娩过程中有明显窒息时。
第二,出生时有重度窒息,这里是指一分钟小于等于三分,延续至五分钟仍小于等于五分,或者出生时,其动脉血血气PH值小于等于七。
第三,出生后不久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并持续24小时以上。
第四,排除了电解质紊乱,颅内出血和产生等原因引起的抽搐以及宫内感染,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其它先天性疾病所引起的脑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