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的人格理论把人格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
最通俗的一个解释就是本我的心理活动,提供必要的精神动力,超我的是对个体的行为进行监控,使不违反社会的一个规范,自我的是超我和本我之间的一个协调,使个体本我的冲动能够在符合超我的规范下,尽可能得到实现和满足。
当本我的冲突与超我发生了冲突的时候,自我如果不能够合理地运用理性机制来调节,他们的冲突以缓解冲突引起的焦虑,就不得不采用一些心理防御机制来应对。
你比方说压抑、投射、反向形成、固着等等,由于本我要寻求表现的本能冲动出于潜意识的领域,自我就很难意识到它的冲突的真正对象,因此就体验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和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