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伴有或不伴有全身表现(怀孕20周后首次测量血压)。应在产后第42天或42天后再次测量血压,如果高血压已经消失则归为伴有或不伴有蛋白尿的孕期高血压;如果高血压还持续存在则归为孕前高血压。
水肿的发生率也在正常妊娠妇女中高达60%,因而不再用于先兆子痫的诊断。
妊娠高血压尤其是孕期高血压可对母亲和新生儿的预后产生不良的影响,应密切随访。绝大多数孕前高血压肾功能正常的妇女,母子预后都较好,通常考虑非药物治疗。包括严格管理,限制活动,床上休息时采取左侧卧位等。建议正常饮食,不用限盐。干预的目的是减少孕期高血压(尤其是先兆子痫)的发生率,方法包括补钙、补充鱼油等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