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要注意预防遗传性疾病与先天畸形,应该大力提倡和普及婚前遗传咨询,禁止近亲结婚,应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害的化学物质,应避免吸烟,酗酒。对于患有心肾疾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结核病等慢性疾病的育龄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确定怀孕以及孕期用药。
第一、对于高危产妇,除定期产检外应加强观察,一旦出现异常,应及时就诊,必要时可终止妊娠。
第二、保证充足的营养,在妊娠后期应加强铁,锌,钙,维生素d等重要营养素的补充,但也应预防营养摄入过多,而导致胎儿体重过重,影响分娩和成年期的健康。
第三、要注意预防感染,包括孕期以及分娩时孕妇早期应该预防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及单纯疱疹病毒的感染,以免造成胎儿畸形及宫内发育不良。
第四、要给予良好的生活环境,注意劳逸结合,减少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
第五、尽可能避免妊娠期合并症,预防流产,早产和异常分娩的发生。
第六、要加强对高危新生儿的监护,对高危妊娠孕妇所分娩的新生儿以及早产儿,低体重儿,新生儿窒息,低体温,低血糖,低血钙和颅内出血等疾病的高危新生儿应该予以特殊的监护和积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