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目前法定职业病共10类,115种,十类分别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而高血压属于职业多发病,职业多发病,病因为所致临床表现为非特异性,如从事脑力劳动和紧张作业的司机,售票员,报务员,会计,电话接线员,统计人员,发现其高血压患病率,明显高于一般人群,所以高血压不属于职业病,仅为职业多发病。
职业多发病与职业病的区别在于后者有法可依,职工可依法获得企业工伤社会保险,卫生保护及治疗。而职业多发病因病情轻,分布广等特点,防治措施尚待有关部门认定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