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均采用小剂量胰岛素治疗方案,即每小时给予每公斤体重0.1单位胰岛素,使血清胰岛素浓度恒定达到100至200个v单位每毫升。
这已有抑制脂肪分解和酮体生成的最大效应,以及相当强的降低血糖效应,而促进钾离子运转的作用较弱。通常将短效胰岛素加入生理盐水中持续静脉滴注,也可以间歇静脉注射,剂量均为每小时每公斤体重0.1个单位。
重症患者应酌情静脉注射,首次负荷计量十到二十个单位胰岛素,血糖下降速度一般以每小时约降低3.9至6.1毫摩尔每升为宜。每1到2小时复查血糖若在补足液量的情况下,2小时后血糖下降不理想或反而升高,提示患者对胰岛素敏感性较低,胰岛素剂量应加倍。
当血糖降至13.9毫摩尔每升时,开始输入5%葡萄糖溶液并按比例加入胰岛素,此时仍需每4到6小时复查血糖.。调节输液中胰岛素的比例即每4到6小时皮下注射一次胰岛素,约四到六单位,使血糖水平稳定在较安全的范围内,病情稳定后过渡到胰岛素常规体下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