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三期是指1979年我国修订的高血压病临床分期标准,按临床表现将高血压病分为三期。三期高血压是指收缩压在180到209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在110到119毫米汞柱之间。
三期高血压的病人如有下列症状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左心衰竭,肾功能衰竭,眼底出血或渗出,有或无是乳头水肿等相应症状出现,均称为高血压三期。
高血压三期是严重的病症,建议要将血压平稳的降到正常合理的范围,如果不合理的控制血压很容易出现脑出血,脑梗塞,高血压脑病,左心衰竭,肾功能衰竭,眼底出血或渗出及视乳头水肿等眼部疾患的并发症,严重者可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