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有关感染性疾病的时候,我们在采集标本时,是特别要注意的,基本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及时采集微生物标本,做病原学检查。
第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减少和避免污染。
第三,标本采集之后,要立即送到实验室,床旁接种可以提高病原菌的检出率。
第四,尽量的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采集标本,这样对于结果的影响比较小一些。
第五,以棉拭子采集的标本如咽拭子、肛拭子或伤口拭子要立刻送检。
第六,盛标本容器须经灭菌处理,不要使用消毒剂。
第七,送检标本应注明来源和检验目的,使实验室能正确选用相应的培养基和适宜的培养环境,必要时应注明选用何种抗菌药物。
第八,对于混有正常菌群的污染标本,要做定量或半定量培养,然后判断是感染菌和定植菌。
第九,对分离到的病菌,要做药敏实验,提倡分级报告和现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