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二十周以前反复测量血压,在140到90毫米汞柱以上,或者在妊娠前即确认为有高血压患者称为妊娠合并高血压。
约有59%的患者有家族遗传史,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而血压在孕中期下降或者血压低于160/100毫米汞柱,胎儿成活率高;若血压高于160/100毫米汞柱,胎儿死亡率明显上升;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的孕妇中,约有10%到20%的患者,在孕后期并发妊娠高血压病综合征,基础血压大于180到110毫米汞,胎儿死亡率达23%。
如果又附加妊娠高血压,则胎儿死亡率高达41.3%;妊娠高血压症出现越早,胎儿预后越差,与32孕周前,介可并发妊辰高血压患者,75%的胎儿死于宫内。
此外在原发现高血压基础上,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患者,胎盘早剥发生率为2%,较单纯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患者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