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是指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龄,胎儿平均体重的第十个百分点或两个标准差。
如果胎龄已达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千克也称为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发生的原因有:
一,孕妇因素,胎儿体重差异40%来自双亲的遗传因素,且与孕妇的遗传因素影响较大,与孕妇孕前体重,妊娠时年龄以及胎次有关。如孕前体重低于54千克,妊娠时体重过小或过大,发生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机会会增高。
孕妇营养不良,特别是蛋白质和能量供应不足,长期低氧血症或氧转运能力降低,妊娠合并肾脏疾病,严重贫血、严重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慢性高血压等各种慢性血管性疾病,影响子宫及胎盘血流及功能,导致胎儿营养不良,免疫性疾病,内分泌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均可影响胎儿生长发育。
此外,孕妇吸烟,酗酒,滥用药物等不良的嗜好以及社会状态,经济条件较差时,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也会发生。
二,胎儿因素,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或染色体病史,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发病率,会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