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化学药物治疗,常用的药物有异烟肼,利福平,链霉素以及乙胺丁醇和氨硫脲,应用化疗要遵循以下五条原则。
第一,早期,一旦确诊以后要立即用药。
第二,连用,联合运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抗结核药物,以保证疗效,防止产生耐药性,减少毒副作用。
第三,适量。
第四,有规律。
但是饮食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抗结核对于本病的疗效略低于肠结核,因此用药以及疗程应给予加强或适当延长。一般以链霉素、异烟肼及利福平联合应用为佳,也可另加一些乙胺丁醇,病情控制后,可改为异烟肼与利福平加链霉素,每周2次,疗程应在12个月以上。
二、对腹水型患者,在放腹水后,于腹腔内注入链霉素、醋酸可的松等药物,每周一次,可以加速腹水吸收并减少粘连。
三、对血行播散或结核毒血症严重的患者,在应用有效的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也可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以减轻中毒症状,防止肠粘连及肠梗阻发生。
四、鉴于本病常继发于体内其它结核病,多数患者已接受过抗结核药物治疗,因此,对这类患者,应选择以往未用或少用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