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怀孕后疾病加剧,在怀孕前三个月和末三个月要严密观察,病人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增加激素,因为过多的激素会造成胎儿体重过轻,曾经有报道,狼疮孕妇因为在怀孕期间服用过多强的松,产下仅一斤七两重的婴儿,存活三个月以后婴儿死亡。
为了保证胎儿健康,怀孕期病人服用强的松每天要小于七点五毫克,孕妇不能服用地塞米松,因为地塞米松不能被胎盘的酶氧化,生长发育不利,孕妇也不要使用免疫抑制剂,防止出现胎儿畸形。
综上所述,不论病情怎样狼疮病人一旦怀孕,除了定期在产科随访以外,也应到免疫风湿科,随访整治,为了保证母子平安,病人切忌随意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