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梅毒治疗后如何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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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妊娠梅毒应该在治疗后、分娩前每个月都需要复查一次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也就是RPR。

分娩后按一般的梅毒患者进行观察。第一年,每三个月复查一次。第二年,半年复查一次。第三年,年终复查一次。患者所生婴儿要观察到非螺旋体抗原血清实验,RPR阴性为止。出生后的第一到三个月,复查RPR两到三次,如果发现滴度升高或者有症状发生,应该立即进行治疗并随访两到三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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