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肝素的不良反应包括:
一,出血并发症,如透析结束后发生明显出血,可以应用鱼精蛋白中和,剂量为透析时肝素总剂量的二十分之一,由于鱼精蛋白半衰期较短,可以出现反跳性出血,此时可以再给予原剂量的二十分之一。
二,血小板减少症,可能是一种免疫介导的过程,大部分病人在长期应用标准肝素后发病,少数病人在应用肝素三到五天即可发病,出现这种并发症,可以先改用低分子肝素,如果没有改善,则停止血液透析,改腹膜透析或肾移植。
三,变态反应,一般是少见的。
四,高脂血症,一旦出现高脂血症,改用低分子肝素可以明显改善。
五,骨质疏松,见于长期应用肝素的病人与累计肝素剂量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