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于PTU和MMI对胎儿都有一定的影响,即便是小剂量应用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目前认为妊娠期妇女可以耐受轻度甲亢,故病情较轻的甲亢孕妇可以不用甲亢药物进行治疗,但停药期间要注意监测甲功。
二,调整甲亢用药主要依据FT4而不是TSH,因为药物治疗后FT4改善快,TSH改善慢,血清FT4达到正常后数周TSH水平处于抑制状态,如果TFH也恢复正常则表明甲亢得到有效控制则抗甲状腺药物应该减少减量或停用。
三,妊娠期间不宜将ATD与IT4联用,因为势必会增加ATD的用量增加抗甲状腺药物毒副作用反应发生的风险,加大胎儿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和新生儿畸形的危险。
四,服用抗甲状腺药物期间要注意经常化验肝功及血常规,一旦出现白细胞明显减少或肝功能损害要及时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