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性头晕的诊断标准在1986年提出,在以下六项中具有五项者就可以诊断为精神性的头晕:
一,病人描述病史的时候会出现旋转,旋绕,曲折的情况,因为患者并不能清楚的说出真正的头晕的感觉,甚至可能会表现为情绪化的描述,使问诊的医生困惑不解,甚至不能完成顺利地问诊。
二,患者头晕发作的时间会特别长,可以持续数周甚至能够持续数月以上。
三,患者往往缺少器质性病变的症状。
四,患者往往可以合并有关的精神性的疾病的症状。
五,神经耳科学的检查,物理学的检查以及实验室的检查,大多结果都是正常的。
六,让病人过度换气以后,可以诱发出相似的头晕或者其他不舒服的症状。
出现这种情况以后还要注意鉴别诊断,诊断精神性眩晕之前一定首先要排除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阵发性心动过速,低血糖状态,贫血或者嗜铬细胞瘤等器质性的疾病,确诊以后要及时的进行治疗,因为其是一种精神性的疾病,所以要结合心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