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康复治疗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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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一、早期阶段。骨折后一到两周内,此期康复治疗的目的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除肿胀、防止肌萎缩。由于患肢肿胀、疼痛易发生骨折再移位,功能锻炼上应以患肢主动收缩活动为主,原则上骨折上下关节暂不活动,但身体其他各部位关节则应进行康复治疗。

二、中期阶段。即骨折两周以后,患肢肿胀已消退,局部疼痛减轻,骨折处幼纤维连接日趋稳定,此时应开始进行骨折上下关节活动。根据骨折的稳定程度,其活动强度和范围逐渐缓慢增加,在医务人员人员指导和健肢的帮助下进行,以防萎缩和关节僵硬。

三、晚期阶段。骨折已达临床愈合标准,外固定已拆除,此时是康复治疗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早中期康复治疗不足的病人,肢体部分肿胀和关节僵硬应通过锻炼,尽早使之消除并附以物理治疗和外用药物熏洗,促进关节活动范围和肌力的恢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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