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性疾病因素,特别是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感染、中毒、外伤、癌症、代谢障碍与内分泌疾病、营养缺乏、血管与变性疾病等,以及高温中暑、放射性损伤等均可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人脑正常的结构与功能,引起心理异常。
大量研究表明,一些主要的心理异常表现常与早年发育过程中遭受的严重损害有联系。孕期受到环境中有害因素的影响,如辐射、药物和病毒,以及分娩时胎儿颅内损伤、早产与新生儿窒息等,都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或严重发育障碍,后遗智力发育迟滞、人格发展异常以至精神障碍,幼儿期某些疾病及感染、药物、食品或煤气中毒、颅脑损伤等,会造成心理异常。
由于生命早期环境有害生物因素的作用,以及个人躯体与心理素质的形成,对今后终身都有长远的影响,因此应特别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