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或妊娠期间才发现的糖尿病,原有糖尿病而妊娠者不包括在内。孕妇中妊娠糖尿病的发生率为1%到2%,这些患者分娩后的转归不尽相同,需重新检查确定,其中约70%在分娩后血糖恢复正常。曾有血糖异常类型,少部分患者分娩后仍有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可采用下述两种标准: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和美国糖尿病资料组的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采用与糖尿病相同的标准。美国糖尿病资料组提出的标准为:
一,口服糖耐量实验,用一百克葡萄糖。
二,血糖值结果,四个实现中若有三点达到或超过下列标准可确诊为妊娠糖尿病,即静脉血浆血糖空腹大于5.9mmol/L,服葡萄糖1小时大于10.6mmol/L,2小时大于9.2mmol/L,3小时大于8.1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