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病因尚不明确,但是资料表明与下列因素较为密切。
第一,就是家族史和乳腺癌的相关基因,研究认为用一级亲属患乳腺癌的妇女发生乳腺癌的概率较无家族史的患者高到三倍。
第二,是月经和婚姻因素,月经初潮年龄小、绝经晚和月经周期短是患乳腺癌的高危因素。
第三,就是乳腺本身的机患,乳腺不典型增生和乳头状瘤,发生于乳腺癌风险较大,被视为癌前病变。
第四,既往的用药方面的历史,比如长期口服避孕药,并不能增加如下的发病几率,而且绝经后的女性使用雌激素替代治疗,是其增加发病风险的一个因素。
第五,就是电离辐射,乳腺对电力辐射较为敏感,过多的暴露会引起发病的风险增加。
第六,是营养因素,目前认为脂肪和高能量饮食与乳腺癌的发生呈正相关,且有资料表明,五十岁以后,肥胖者患乳腺癌的机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