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胎的治疗,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清宫术。葡萄胎诊断一经成立,应该及时的清宫,子宫小于妊娠十二周的,可以一次刮净,子宫大于妊娠十二周的,或者是术中一次刮净比较困难,可以在一周之后,再做一次刮宫,每次刮出的东西,都必须做病理检查。
第二、预防性化疗。不是常规推荐,仅适用于有高危因素和随访困难的完全性葡萄胎患者。
第三、子宫切除术。有高危因素、接近绝经、没有生育要求的,可以做全子宫切除,保留双侧卵巢可以,葡萄胎发生局部侵袭和远处转移的高危因素,包括年龄大于四十岁、血HCG水平大于105个单位每升、有重复性葡萄胎、子宫体积明显大于相应孕周、卵巢黄素化囊肿直径大于六个厘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