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如何向医生提供病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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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家属向医生提供病情资料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1)一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现在的住址。

(2)主诉:疾病的主要表现,起病缓急及病程.

(3)家族史:父母系三代成员中有无神经、精神病患者,有无近亲婚配,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是否融洽。

(4)个人情况:从母亲妊娠期到发病前的整个生活经历。女性应谈月经及生育情况,男性的烟酒情况如何等等.

(5)既往史:既往有无传染疾病史,外伤手术及药物过敏史。

(6)现病史:按时间先后描述疾病起始及其发展的临床表现,直至入院时的现状,可从以下几方面述说,①起病原因或诱因:如有精神刺激,应说明刺激的性质、强度和持续时间等.

②起病急缓及早期表现。病程可按时间先后逐日、逐月或逐年描述疾病的发展和演变过程。描述病态表现应客观,注意病程的连贯性或属间歇发作。根据不同的病种酌情叙述学习、工作、饮食起居及睡眠等一般情况。

若为复发患者对既往的诊断、住院次数、治疗(包括用药种类及其疗效)应加以描述,以供诊治时参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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