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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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肠易激综合征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肠病,没有器质性疾病,它的诊断分为下面三方面:

第一,病程六个月以上,并且近三个月以来持续存在腹部不适或腹痛伴,伴有下列特点中至少两项,症状在排便后改善,症状发生伴有便次数的改变,症状的发生伴有粪便性状的改变。

第二,下列症状不是诊断所必备的,但属于常见的症状,症状越多越支持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包括排便频率的异常,每天排便大于三次或每周小于三次,粪便性状异常,呈块状硬便和稀水样便,粪便排出过程异常,比如有费力,急迫感,有黏液便或者是有胃肠胀气和腹部膨胀感。

第三,缺乏形态学改变和生化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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