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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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功能性消化不良,它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胃肠病,它是由胃和十二指肠功能紊乱引起的症状,而没有器质性疾病的一组临床综合征。

它的诊断标准分为下面三类:

一、有上腹痛,上腹灼热感、餐后饱胀和早饱症状中的一种或多种,常持续或反复发作的慢性过程。一般要求病症超过六个月近三个月症状持续。

二、上述症状排便后,不能够缓解,主要是与肠易激综合征进行鉴别诊断。

三、排除可解释症状的器质性疾病,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对年龄在45岁以下,却没有报警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可以选择基本的实验室检查和胃镜检查,或者给予经验性治疗两到四周,观察疗效。如果是年龄超过45岁以上,有消瘦、贫血等症状,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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