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衰竭的治疗原则分为六个方面:
1、现场抢救,当呼吸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清理口腔分泌物,呼吸道通畅的条件下立即开始人工呼吸,按实际情况可选用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呼吸,经面罩或者气管插管连接手控简易呼吸气囊作人工呼吸,如发生心脏骤停应采取有效的体外心脏按压等,有关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然后再调用呼吸机进行合理的机械通气。
2、高浓度给氧,在急性呼吸衰竭,必须及时给予高浓度或纯阳以缓解缺氧症状,纠正是保护重要器官和抢救成功的关键,但要注意吸氧浓度和持续时间,以避免长时间高浓度给氧引起氧中毒。通常如果能控制吸入纯氧小用5小时,80%的氧小于等于24小时和吸入氧浓度小于50%,不会导致氧中毒。
3、机械通气。
4、积极处理原发病。
5、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
6、对症支持治疗。